【评优】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开展2021-2022学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组织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研究生辅导员负责本支部优秀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二、评选推荐对象

1. 一年级集中教学研究生由国科大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参加所内评选推荐,其余在所研究生均可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推荐;

2. 2022年毕业生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对于2022年夏季毕业生,请严格审核资格,原则上达到毕业要求并经导师确认将于2022年确定毕业的毕业生参评(“优秀毕业生”荣誉一旦获评,因各种原因2022年无法毕业的学生,国科大将撤销荣誉)。

3. 在评选学年内受过处分的学生,不能参加当学年的优秀学生评选;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在学期间受过处分,且毕业时处分未取消的学生,不得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 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 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 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2. 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 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1. 从获得过“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 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 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四)“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

1. 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 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 能在2022年按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 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四、评选推荐办法

1.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真正评选并推荐模范履行法定义务、遵守学生行为准则的优秀学生。

2. 评选推荐工作要结合优秀学生候选人个人综合表现与广大研究生的意见,并充分考虑导师、实验室等方面的建议。

3. 因各培养单位优秀学生的评选人数限额由国科大按照在学研究生人数比例核定后下达,各党总支/党支部推荐候选人名额也按照该支部在学研究生人数相应比例核定后下达。另从团支部、研究生会、班级推荐部分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所团委与教育处负责审核。

4. 教育处将组织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并对“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下达的名额进行差额评选,所有候选人名单将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国科大评选和审批。

5. 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五、注意事项

1.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与研究生辅导员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并切实保证推荐质量,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2. 评选推荐工作应做到严谨有序、保证质量,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完整规范,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经过民主推举或测评的方式产生。

六、材料报送

请于510前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1以及按照表格备注要求附成果证明材料)。

2.《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申请情况统计表》(附件2)。

3.《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

4. 《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情况统计表》(附件4

5.《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上述表格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提交至教育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zhengdan@iccas.ac.cn

联系人:郑丹   联系电话:62544602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申请情况统计表》

附件3.《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4.《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情况统计表》

附件5.《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教育处

 2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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